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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才壹秒記住『』,。
至于沈石,不是是家硬要管他叫“野人”,而是他不仅坐了好长一段时间的牢,他还跟野狼肉搏,一身破破烂烂的,所以怎么看,怎么像个野人……
对于不照章交税的野人,历朝历代的态度都是一样的--抓。只要抓到了不仅无过,反而有功。
“慢着,咱们正常过去。千万不要惊了他。万一他要是逃了,这山,咱们可追不上他。”青年秀士发话道。
“是的,老爷。小的们就说买他的狼。”
这种事,套路熟的很。
“兀那汉子,我家老爷买下你的狼,你快过来。”
一应汉子分包围状,走进篝火范围,其中一人开口引诱沈石道。
这套路,怎么跟狼这么像?
不过沈石却是愣了一下,他可不是好奇深山有人,毕竟小咕噜报警,他早知道有是过来。让沈石发愣的是他们的口音,不是普通话,竟然是南方的腔调。
老实说,沈石一直都是“字幕党”。幸好是魂穿,有原沈石的底子在,不然他自己恐怕都听不明白他们在说什么。
“你们出多少?我这狼可是完整的,少于二十吊,我可不卖。”沈石张口大声道,用的也是闽越腔,也就是这时代的官话。
同时他小心地把狼户护在面前,以宣示所有权。
而小咕噜干的更是明显,只见它一只狗腿踩在狼尸上,一口小狗牙呲牙咧嘴的恐吓着“抢”它美食的汉子。
当然,它太小了。这点儿恐吓吸引不了任何人的注意。
“二十吊?”下人看了一自家少爷,狼这玩意儿虽然是猛兽,但也就是个十吊钱,二十吊,那是冤大头的价格。
青年文士却没有出声,他也不用出声,因为他们是大宋捕奴队,只要把人抓了起来,看他会不会出上一文?
“那得看一下你的狼才行。”下人继续交涉着,不给沈石任何思考的时间。要知道大宋已经不再是初建国那会儿了。不交税的野人被抓了小一百年,再蠢的人也学聪明了。已经很少有单独的野人出没了。
沈石说:“好咧!你们等着。”
有人愿意当冤大头,沈石自然是乐意的,之所以让他们等一下,毕竟这狼尸真正的主人是小咕噜。沈石需要问一下它的意见。
小咕噜:“我要烤肉。”它举着小爪子。
沈石:“卖掉它,可以买调味品,做出更好吃的烤肉。”
小咕噜一边看看生冷的狼尸,—边又看了看热乎乎的烤肉,妥协了。沈石得到了狼尸。
“啪--”
沈石弯腰收拾狼尸的同时,一本书也从他怀中掉落。牢中老人给他的书,斗狼的时候,他把书收入怀中。
看到沈石怀中有书,青年秀士制止了自己手下围拢抓人的举动。开口问道:“阁下是读书人?”
“惭愧!久试不第。”沈石说。
呃--这下不能捉了。
大宋律法下,你捉野人,朝廷上下是支持的,但是你要敢捉一个读书人当奴隶用。呵呵……整个士林非让你知道一下花儿为什么这么红。
“哈哈,阁下竟然是位读书人?看阁下年岁不大,怎可说是久试不第。”
青年秀士哈哈大笑,硬生生从捕奴,表现的与沈石亲近不少。不这么干,还能怎么办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