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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,是个艳阳天,一大早,太阳冲破窗帘的束缚,照进客厅里。
张笙躺在床上,喝着胖子递来的凉白开,生活好似神仙。
两天前张笙和导演签了合同以后,他感觉一切就像是一场梦,还是那种美到极致、想想就能笑出声的那种梦。他这几天晚上一直兴奋地在床上来回打滚,翻来覆去,睡不着觉。以前他还嫉妒那些明星轻轻松松的赚着几千万的出场费,现在放在他身上,他只觉得--真香。如果以后谁再说明星的出场费不合理,他第一个站出来举双手双脚反对。
“瞧你这个德行。”胖子的小手轻轻地推了推张笙的脑门,他有些嫌弃张笙的没出息。不知道他用的什么牌子的香水,他的手腕带着一阵茉莉花的清香,微风习来,沁人心脾。
张笙狠狠地嗅了嗅空气中的香味,他翻了一个身,看着胖子透着机灵劲的大眼睛,打趣道:“大海啊,您老人家今天怎么有空光临寒舍啊!”
“哼,你少来这套。”胖子坐在床边,一只手捏着张笙的耳朵,把他从床上揪起来,“明天我们就要去巴厘岛了,今天你还躺在床上,你是不是不想去了!”
张笙拍了一下脑门,恍然大悟,这几天一直在忙着有关合同的事情,连“明天是周一”这件事都忘了。
他赶忙从床上爬下来,在床底下拖出一个行李箱,将一些换洗衣服、袜子、拖鞋、毛巾、感冒药、创口贴…通通装进去。
忙活完这些,他最后从书里掏出一个保存很好的蓝色书签,他笑了笑,把书签放在自己的钱包里。
“这书签你怎么还留着呢!”胖子看到张笙手上的书签,他微微的皱了皱眉头,语气有些酸,“都这么久了,你还没放下呢。”边说着,他边坐在了凳子上。
“放下啦,早放下啦。”张笙鼻子抽了抽,他的目光下意识地移开胖子,“只见过一面,说不定,她早就忘记我了。”
胖子盯着张笙,他的眼里漏出一种渗人的光,就像猫盯着老鼠一样,不怒自威,“听你这个意思,如果她还记得你,你就要和她发生点什么呗。我说你为什么这么急着要去巴厘岛呢!原来是想要重续旧缘啊!”
“咳咳咳。”张笙心虚的咳嗽了几下,他开始转移话题,“哪有哪有,我们吃饭吧。我前一阵学会了蛋炒饭,一会儿你尝尝我的手艺,绝对让你大吃一惊。”
“哼。”胖子不高兴地站起身,往客厅走了。
胖子出去了,张笙又从钱包里拿出了那个蓝色的书签。书签上用碳素笔写着一句话:“等你长大了,来娶我好吗?”这让张笙不由自主地想起,那个穿着蓝色衣服的小女孩,她的脸张笙已经记不清了,但是她手上的那个猫咪形状的铃铛,和那银铃般清脆的笑声,张笙一直记得很清楚。
“赶紧出来做饭。”胖子依靠在门口,语气有些不耐烦。
“来了。”张笙收起书签往厨房走去。
刚打开电饭锅,张笙突然反应过来一件事,不就是喜欢一个姑娘吗?他到底在心虚什么呢?
难不成我喜欢大海?怎么可能!
他是男的!
我也是男的!
……
下午,约莫是五点左右。
张笙的爸爸和妈妈一起回来了。
他们一进门,胖子就迎了上去。
“大海又来了。”张笙的妈妈似乎很高兴,“今晚有你爱吃的糖醋排骨,留下来吃饭啊!”
“嗯嗯。”胖子欢快的点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