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赵致远刚回到京城十一局,就被李红拽到屋里一顿训。内容无非就是说他第一次出任务就用了三颗胶囊,虽然孙鑫的血不要钱,可也不能这么糟蹋,以后一定要加强训练之类的。确实,人家李红说的没错,赵致远后两次使用胶囊还情有可原,可第一次打个妖怪用就是他逞能了,可没办法啊,赵致远那东北大老爷们儿劲上来,谁都拦不住啊。
赵致远也没甩脸子,他又不是不知好歹的人,李红说他更多的是对他的关心和爱护,那是拿他当弟弟一样,他也只能老实的低头背手听着,可李红训着训着,冷不丁的问了一句:“那条腿是让你们吃了吧?”
赵致远愣了一下,马上就反应过来了,他到也不傻,明白这是李红在诈他,以风懋那三棒子削不出一屁和郑昊那老流氓子的性格,能承认才怪呢,再说几个人早就对好词了。
赵致远装作回忆了一下,说道:“李姐,你说的是那条驳吧,没有,那条腿是被我给炸碎了。说到这我都快忘问了,要不是昊爷告诉我,我都不知道以前吃的是妖族的肉,李姐,你们这瞒着我可不太好吧,现在咱们也算是一家人了”。得,他还倒打一耙。
“这还不是为了你好,冷不丁的一吃,怕你接受不了嘛”。李红也没什么不好意思,都是这么过来的,谁都不例外。
“行了,你该干啥干啥去吧,记住,刚才的事谁问你都那么说。”
炸碎了断口能那么齐,你们在那糊弄爹那,运回来还得自己做了手脚才交上去的。
赵致远讪笑了一下,退了出去。在这半年多的时间里,他已经习惯了这里的生活,也接受了自己的身份,主要是局里的氛围太好了。赵致远不知道他们和外边的人是怎么打交道的,但是他们之间却没有任何的心机,就像是一家人一样,而钱守望就像是大家长一样,虽然看着平时不太管事,可他在那,众人就觉得心里有底。李红就相当于长姐,事无巨细的照顾着他们,连吃喝拉撒睡都管着。风华的性格虽然不错,可他更多的时间不是猫在自己的屋子里,就是去库房待着,研究各种古籍孤本和古物。风懋看上去挺冷的,平时生活中却是个宅女,由于口吃的缘故,和别人交流的不太多,赵致远逗过她几回,但被风懋揍了一顿后就老实多了。王敛是在赵致远之前不久加入的十一局,年龄比赵致远还小,之前是在校的大学生。郑昊属于独来独往的,谁都不搭理,不过和赵致远的关系还行,因为总找他蹭烟。而孙鑫、张一渤和赵致远的关系最好,三个人年龄相当,又都是爱说爱笑的,孙鑫虽然大了几岁,但和赵致远一样是个吃货,俩人到挺谈的来,孙鑫对他也特别照顾,要不能给他那么多胶囊么,张一渤看上去像个糙汉,心肠却很软,经常被赵致远磨着当他的陪练。
这一群人虽然性格各异,也都有着各自的小毛病,但是彼此自己却有着绝对的信任,因为他们都知道,这些人才是真正的“自己人”。
赵致远回来后就被李红跟踹到了军营里,并且特意叮嘱,好好的操练他,每天弄的赵致远苦不堪言。其实他们的任务并不频繁,一个月也就一两次,还是轮着来的。
一个多月后,赵致远再次被叫到了钱守望的办公室。
赵致远进去之后发现风华也在,两人互相打了个招呼,钱守望示意他们坐下。
“孙鑫和渤子去彩云之南省出任务,进入区域后一直就断了联系,我怕他们有什么危险,郑昊又和风懋出去了,赵儿啊、风华,你俩就辛苦一趟吧。”
彩云之南,美丽的地方,确实是。作为国内少数民族最多的省份,各种民族风情看得人眼花缭乱,可赵致远和风华两人却无心欣赏,到达之后,两人就进入了一处热带雨林。
做为土生土长的东北人,潮湿闷热的雨林气候可把赵致远折腾的够呛,高大的林木和茂密的树叶不仅遮挡了阳光,也阻挡了空气的流动,树林里面基本一点风都没有,你还得穿的严严实实的,来防备各种蚊虫蛇蚁,没走出几步,衣服就都贴在了身上。怪不得先头派张一渤来呢,这要那个不长眼的给他一口,以后就得饿死。
两人翻越了两座山,都快要到达边境了,终于走出了雨林,眼前豁然开朗,这是一处被雨林包裹在中间的平原地带,而一处小村庄居然坐落在这里,周围都是开垦出来的农田,一条河流绕着村子流过,有几户村民在田间劳动,村子里炊烟袅袅,不时传出鸡鸣之声,好一派田园风光。
赵致远和风华看着眼前的景象,心中竟然有了一种出尘的感觉,好像在外面的所有烦恼忧愁全已抛开,只想好好在这里享受一下田园生活。
田间的村民看到有外人进来,都挺下手中的活计,拄着工具,摘下头上的斗笠,一边扇着风,一边打量着他俩。虽然顶着酷日在田间劳作,满身的汗水顺着黝黑的皮肤滑下,在外人看来辛苦异常,可这里的每个人脸上都是幸福满足的笑容。
村民中的一位年长者走了过来,和他俩打着招呼,赵致远和风华居然能听得懂他说话。
“二位风尘仆仆,想必已是疲惫不堪,若不嫌弃,还请先去老夫家中歇息。”
说话还文绉绉的。两人在雨林中奔波已久,确实也累得不行了,也就跟着老人进入村子。
村子不大,也就几十户人家,百十来口人,老人的家在村子的中央,一路上不时的有人带着敬意跟老人打着招呼,看来老人应该是村长或者在村里的威望比较高。村民们看向赵致远和风华的目光虽然带着好奇和探寻,却没有人上前问询,而是微笑着点头示意。
快到老人的家了,赵致远和风华居然看见了一个熟人。
“渤子。”
正在从井里打水的张一渤听到有人叫自己,回过头来,看到赵致远和风华,露出了憨憨的笑容,而他旁边还站着一位女孩。女孩素面朝天,却明眸皓齿,肤色微黑,被井水打湿的衣服包裹着玲珑身段,浑身散发着一种自然健康的美。
“是你们俩啊,李老您也回来啦,我和小秋把水打好了,正要回去做饭那。”
说完,张一渤居然和他旁边的女孩挽起了手,还特自然。
这可把赵致远和风华惊着了,刚想过去问问张一渤这是什么情况,老人说话了。
“有什么话进屋再说吧,小秋中午好好的做几个菜,款待下你小情郎的朋友。”
“爷爷,你说什么呢。”
女孩对着老人撒娇,然后羞涩的看了张一渤一眼,小跑着离开了。张一渤傻笑的看着女孩的背影,直到进屋。
“嗨嗨,渤子,别瞅了,都快拔不出来了。”
赵致远和风华开着张一渤的玩笑,跟着老人进屋。在门口赵致远就听到了孙鑫的声音,穿过门廊,果然,孙鑫正领着一帮孩子在院子当中读书,一只白猫慵懒的趴在窗台上晒着太阳,似乎是不满脚步声打扰了它的休闲时光,对着众人打了个哈欠,接着打盹。孙鑫看到众人进来,解散了孩子们,上前和赵致远二人拥抱。
四人坐在一起,一边喝着老人拿着的茶水,一边聊天。赵致远和风华也逐渐了解到老人姓李,原本是一所大学的老师,在动乱期间逃到了这出村庄,随后定居在这里,小秋是老人的孙女,在林子里采蘑菇的时候险些被蛇咬伤,正好孙鑫和张一渤路过,张一渤出手解决了毒蛇,小秋出于感激把二人带到家里吃饭,也不知道怎么的,就和张一渤对上眼了,两人谈起了恋爱。村子里的村民有的是原住民,也有后来定居的,日出而作,日落而息,每月都会有人出去换取一些生活用品,到也算自给自足。
听完赵致远和风华不禁感慨,这种简单而充实就像是生活的真谛,在外面每天奔波忙碌不也是为了一口饭,一片瓦,一褛衣,还得要低头做小,阿谀奉承,戴着面具做人,而村子里的生活是如此真实,每个人脸上那幸福满足的笑容都是从心里发出的,这里说是世外桃源也不为过。
四人聊了一会儿,小秋出来招呼吃饭了。小秋家四口人,老人——我们现在叫他李老,李老的儿子和儿媳,小秋,和赵致远四人围着桌子坐的满满的。菜也都是普通的农家饭菜,不过有鸡有鱼的,估计是特意为赵致远和风华准备的。
菜随普通,几人却吃的非常开心,菜是自己种的,鸡是散养的,鱼是河里打的,哪样不比外面的味道好。赵致远和风华都有些羡慕这些村民,心中竟然有了留在这里的想法。
“华哥,致远,过几天我要收拾下房子,准备和小秋结婚了,正好旁边还有空着的房子,你们和孙哥就住在那吧,咱们兄弟还能做个邻居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