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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实这一段故事的走向大家应该能脑补个大概,无非是改变,救赎等等等等……
这部分在一年前就构思好了,也写出来了,前段时间整理大纲时改了改,觉得可以拿来用。
但当我写完这部分,准备开始衔接时却感觉不太对劲……
怎么说呢,以今日的眼光来看,那个故事显得有些幼稚。
怎么个幼稚法呢……就是那种常见的“革命”桥段,甩出一个新技术,新发明,新思路,然后引领潮流,进而造成混乱,在浑水里摸鱼如何如何……个人对这种桥段的第一印象停留在舞大的里,第二印象就是蕉大的了。变革永远不是简单的改变,牵一发而动全身,太考验头脑和知识面。
在动笔前我不觉得有什么,但实际上自己成为作者后才突然发现,自己和那些人在情绪以及大局上的控制天差地别,写出来就很……不伦不类。
是营造爽点的“桥段”,却写不出“爽”感。是深刻的思潮变革,却写不‘厚重’感。
大概这种感觉。
后者跟我的阅历有关,前者则跟实力有关,爽文才是最难写的,因为大卖的作品本质都很爽,因此才赚到钱了,而赚钱才是最难的,这一点是共识。
就像里弗兰克中校说的那句“ltastoodamnhard.”
所以我从一开始就说,这本书不是爽文,因为我不会……是真的不会……要是会我早写了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