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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午十点。
阳光正明媚,吹来的风也变得温暖而柔和,吹拂着面颊。
市中心的公园内,圆形的小喷泉内,正哗啦啦地冒着水花。
阮银的身后背着小提琴,在喷泉旁边转来转去,等着凌琛出现。
昨天,在大庭广众之下,她转身对着凌琛怒吼的记忆还新鲜着。
阮银以为,那次的见面只是一个意外,他们以后会继续像之前那样,是只是彼此脑海中的一段回忆,再没有见面的可能。
所以那天她一点面子都没给凌琛留。
哪知道第二天秋彦君就打电话来,让她去找凌琛拿东西,还给了她凌琛的电话。
阮银没好意思打电话,只是发了短信给他,叫他来这边见面。
等待的时间总是漫长的,阮银垂着头,孩子气地踢了一下脚尖的小石子。
紧跟着,身后传来一声:“阮银。”
凌琛的说话语调很正经,喊这声阮银时,也字正腔圆,正经地像是马上要跟她进行什么重要会晤。
但是,从前的凌琛可不是这样的。
他在阮银面前一直没个正型,吊儿郎当地像个街头小混混一样。
那时凌琛是阮银的前桌,每次转身,都要一只手搭在椅背上,没骨头似的挂着,懒洋洋的叫她的全名:“阮银。”他摊开笔直修长的手,“借我支笔用用。”
正在写作业的阮银一抬头,就能清楚的看到凌琛那双眼睛,他垂下眼皮,纤长的睫毛遮了半个瞳孔,慵懒而散漫。
从幼儿园直到高中毕业,他们认识的太久了,久到阮银一闭眼,脑海中所有深刻的记忆,都有凌琛的身影。
在听到呼唤她的声音时,阮银站在原地愣了一瞬,才背着琴转身,抬眼向声源的方向看去。
凌琛正站在不远处,他今天穿了一身深蓝色西装,是那种如同夏天夜空般深沉的蓝黑色,也好像是凌琛眼睛的颜色,深沉地仿佛将人吸进去。
大概是天气太冷,他外面罩了一件黑色的大衣,肩颈线利落挺拔,将近一米九的身高,身材比例极好,显得腿格外的长。
他正在用那双深邃的眼睛回视阮银,双手正随意插着兜,身姿板正,透出骨子里刻出来的矜贵。
阮银定定地看他半晌,想,如果在他脚下铺条红毯的话,他一定会被别人误以为是哪个秀场的男模。
和阮银记忆里,那个散漫的凌琛截然不同。
阮银背着琴走到他的面前。
四年的时间,时光似乎格外眷顾这个人,除了将他的面孔打磨的更加有棱角之外,更淬炼出一身凌厉的气势,温暖而热烈的阳光照在他的发梢,有如天神降临,气势凌冽。
阮银不服输地仰头,和他对视。
自高一开始,阮银的身高就是160,之后便一直维持这个数字,一直到今年大四毕业,也再没有长高一厘米。
但是凌琛好像又长高了,阮银只有努力的仰起脖子,才能完整看清他的脸。
阮银有些不爽,鼓了鼓脸颊,在身前摊开一只手,“给我吧。”
她伸的是没有疤痕的右手,红色的冻伤已经初初消肿,手指的白嫩柔软,掌纹清晰。
凌琛低头看了眼她的掌心,淡淡道:“没带。”
像是被凌琛的目光烫到似的,阮银刷的收回那只手,怒目而视:“没带你过来干嘛?”
“今天出门谈生意。”凌琛神色淡然,垂下眼皮,将目光放在阮银的身上,他说道,“没法带。”
“你如果想要的话,就跟我去酒店取一趟。”
阮银没说话。
她今天将凌琛约到公园见面,本意是拿完东西就走,然后像从前那样,再也不见。
就像浩瀚宇宙中两颗拥有自己轨道的小行星,在进行短暂交汇后,走在各自的轨道上,渐行渐远,下次遇见可能就是五六十年后。
偶然相逢,擦肩而过。
在阮银思索的这个时间里,凌琛垂头,将视线放在她的身上。
凌琛的视线很轻很轻,如同一片飘悠悠的羽毛,从半空飘落,粘在她的衣摆上,毫不起眼,没有重量,如果不细心观察的话,甚至都没有办法察觉。
四年前的阮银,因为高考胖,体重上升了足足十斤,长了一身的软肉,整个人软软和和的,脸颊肉嘟嘟的十分喜庆,像眉心点了红痣的发面娃娃。
而现在,萌萌的包子脸消失了,一张白嫩的巴掌脸掩藏在黑色的头发里,俏生生的,瘦了很多,唇色也变得浅淡。
从她那天发在朋友圈的挂水照片看,手腕细瘦,估计身上也没多少肉,只是被肥厚的棉衣掩盖,才显得没那么纤细。
凌琛眼皮跳了跳。
小混蛋。
一声不吭跑出来,结果把自己养的这么瘦。
阮银似有所觉地抬头,就对上凌琛那双深邃的眼睛。
他的眼睛坚定而平和,略带疑惑地看向阮银,“怎么?”
“走吧,去你的酒店拿东西。”阮银紧了紧背上的琴包,向她来时的方向走去。
以阮银和凌琛抗争多年的经验来看,在和他的交锋中,要坚决掌握主动权,把握事态发展,不然,一旦主动权落到凌琛手里,就是她失败的开始。
“等等。”凌琛的声音在身后幽幽响起。
“怎么?”阮银猛然回头,全身都戒备起来,她皱皱眉满脸怀疑,“你又搞什么幺蛾子?”
凌琛神色不变,对着另一个方向偏头,“走这边。”
说罢,他揣着兜,率先走在前面带路。
将阮银刚刚积攒的主动权剥夺的一干二净。
阮银背着身后愈发沉重的小提琴,沉着脸,小牛犊一样,怒气冲冲跟上凌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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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园外面。
一辆低调奢华的黑色商务车正停在路边,凌琛走在阮银的前面,向那辆汽车走去,伸手拉开车门。
这时,阮银才将目光聚焦在凌琛的手上,他的左手带着一只露出五只的黑色皮革手套,将车门拉开后,便垂下。而另一只胳膊则搭在车门上,手上空荡荡的,没有戴手套,修长白皙的五指暴露在空气中,正随意曲折。
他身姿板正,但是这搭车门的动作,却像极了阮银记忆中,那个懒洋洋回头要笔的少年。
这让阮银一阵恍惚。
凌琛看向不远处停住脚步的阮银,偏偏头示意她,“上车。”
记忆再次重合。
骑着单车的少年一个刹车停在面前,他垂下头,看向气喘吁吁的阮银,也是同样偏头的姿态,“快上车。”
凌琛习惯了阮银的慢半拍,看她站在原地不动,便静静地等着她过来。
后知后觉的,阮银垂下头钻进车里。
脑海中,凌琛的黑色手套一闪而过。
他今天穿的是深色系的正装,而那只手套是宽松的皮革材质,手套全黑,只露出白而修长的指尖。
此时天气稍暖,根本没有冷到要带手套的地步。
而且,凌琛只戴了一只手。
……中二病犯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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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喝水吗?”凌琛从车内的小冰箱拿出一瓶矿泉水,递到她面前。
“不喝。”阮银下意识拒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