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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烈仰面朝天倒在雪地上,口中吐出浑浊的血腥气,呼吸声渐渐舒缓。
在他的一旁,凌乱的散落着兔子的残骸,只剩下诸多内脏器官和一只眼睛处破碎的兔头。
古时的猎人为了让自己打猎到的皮毛卖一个好价钱,往往箭术超群者会用超凡脱俗的箭法,从野兽的眼睛传入,穿透大脑,一击毙命,又不会伤及皮毛。
射这只兔子的箭虽然是秦烈下意识发出的箭支,却是精准无误的穿入了兔子的眼睛,只是兔眼不大,加上箭支略宽,所以这只兔子的眼睛处龟裂开来,勉强连着皮肉使头骨不断裂,要不然这一箭非要这只兔子头骨粉碎。
秦烈伸出一只手遮挡住阳光,旋即又放下,这光亮刺眼,可是自己能感受到这刺眼的阳光何尝又不是一件幸事?
秦烈苦笑着,不知是何心情,口中残留的血腥味混杂,有些难以名状,普通人食生肉的不适好似在他身上是家常便饭,自己甚至感觉到格外的香甜,即使是血腥气,也不觉得恶心。
“这是什么鬼怪的身体?”
秦烈闭着眼睛,笑骂着发出一阵牢骚,要不是有这一项技能,即使自己有肉也恐怕会反胃翻出来,以更加屈辱的方式死去,自己倒是应该感谢他。
躺在雪地里,虽然雪地寒冷,可是这狐裘的衣服没有辜负他的信任,完美的隔绝了冷气,秦烈舔了一口嘴边上已经凝固的血渍,深吸一口气,他慢慢感觉到自己的身体正在回温。
四肢发热,已经不是那种病态的症状,是真的在好转。
“苍天诚不欺我!”
秦烈轻声说道,此时的他不想浪费一点体力,只是静静的躺在那里,感受着身体的温度。
又过了一个时辰,一片枯叶落在了秦烈的额头上。
秦烈猛然起身,暗暗埋怨自己竟然不知不觉睡了过去,又突然瞪大眼睛,自己竟然可以坐起来了。
他看着自己的双手,终于没有了骇人的紫色,取之而来的是正在恢复中的红润,虽然皮肤还在皲裂的边缘,但是只要整体还好,这些东西都能逐渐恢复。
秦烈试着站起身来,抚着树干缓缓起身,还是有些腿软,但是竟然可以走路了。
“医学奇迹!”秦烈惊叹道:“兽医院的诊断证明都不敢这么写!”
这不怪秦烈惊叹,常言道:伤筋动骨一百天,将死之人不到半天就活蹦乱跳了,这要不是发生在自己身上,说破大天也没人相信。
活动活动筋骨,发现自己的肩膀还是有些微微作痛,但也无伤大雅,自己这条命算是活了!
秦烈走到黑马的近前,亲昵的抚了抚马背,眼神复杂,久而不语。
本来呢,自己还想吃了它,现在看来这匹马才是自己到这个世界上唯一的朋友。
冷风萧萧,时而呼啸,终于让秦烈感到一丝凉意。
猛然间,秦烈听到山下似有人语。
“嗯?”
秦烈的听觉十分敏锐,远超常人,听声音,应该在不远处,有人大声喊叫。
秦烈皱皱眉,侧耳听着,有人的话就证明自己不会离人烟出太远,自己这样茹毛饮血也不是长久之计,听到人声自然让他感到很高兴。
可细细想来,这可不是在现代,自己在哪一个朝代都还未知,就这样贸然出去,自己这身血非被人压去坐牢不可。他打量着自己,这只兔子的血都溅在了自己的衣服上,嘴边脸上到处都是,纵使浑身是嘴也辩驳不清。
翻身上马,听声音应该在东边先,看看再说。
“驾!”
秦烈轻斥了一声,一夹马腹,黑马抖擞精神,向前走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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